第七章 最后一班岗(2 / 2)

光微热,李杰来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,一进门就熟络的报上了菜单。

“咦?”

另一边,老板娘听到这话,眼中不由闪过一丝讶色。

这小伙子,她记得,四个多月前搬到这片地住的,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在她店里吃早饭。

不过,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。

时间久了,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。

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?

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。

怎么?

发财了?

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,并没有问话的意思。

毕竟,他们不熟。

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,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。

贸然问别人的隐私,总归不太好。

付好钱,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,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。

约莫半个多小时,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。

此时,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。

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,李杰就坐到工位上,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,直接开始码字。

“咦,小勐,你买电脑了?”

对面的工位上,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,不由惊讶道。

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,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。

在公司同事眼中,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,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,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。

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。

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,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,勤勤恳恳,并且任劳任怨。

如此一来,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,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
这样努力的员工,哪个老板不喜欢?

态度,永远比能力更重要。

不会?

可以学!

“嗯,买的二手的,不值什么钱。”

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,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。

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,所以,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。

“小勐,你买就买了,干嘛带到公司来?”

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:“老胡是个什么人,你还不清楚?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,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。”